●人民防空的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是我国防空工作的最重要依据。它是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997年1月1日实施的。
公民在人防中的权利和义务
●《人民防空法》中关于公民在人民防空中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获得人防信息咨询、疏散指导、工程掩蔽或紧急救援帮助的权利,接受人防教育的权利,个人投资人防建设享受国家或城市规定的优惠政策的权利等。
义务:按规定建设防空地下室,根据需要参加人防专业队,遵守人民防空管制规定,不占用人防通信频率,不损坏人防设施或在工程出口堆放杂物、不在工程内部乱倒废物、影响工程使用等。
人防主管部门的职责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职责
利用各种方式教育、训练居民,使居民学会在平时事故、灾害、恐怖事件和敌人空袭中保护自己生命财产安全的知识与防护技能;建设人防设施并进行防空准备;指导居民在战时能从掩蔽、疏散和其他途径获得安全保护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