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防办为全面贯彻中央行政审批改革部署和“放管服”要求,着手调整人民防空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在对取消的人防工程建设造价审计、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等9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提出了加强监管措施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
我省现有2家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西安市科创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陕西北辰人防设备设施检测有限公司。这2家企业自取得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以来,从业能力、经营行为等均通过了省人防办年度检查和国家人防办组织的抽查。在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新的管理规定出台前,西安市科创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陕西北辰人防设备设施检测有限公司继续在原资质范围内开展我省区域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业务。
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