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欢迎光临陕西北辰人防设备设施检测有限公司!

北辰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北辰资讯 > 行业资讯 > 正文

辽宁省人防办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让市县得红利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辽宁省人防办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立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贯彻国家人防办关于简政放权的文件精神,加快深化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改革步伐,突出重点领域抓深入,“瘦身”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下放人防行政权力6项,取消行政审批1项,转移职能3项,强化职能1项,改革释放的红利正逐渐体现在各市县人防工作上,受到各级好评。  辽宁省人防办本着“急基层急之所急,帮基层之所需,倾力为各市县提供优质服务和工作便利”的思想,做到了把该下放的权力放下去,该简化的程序简化掉,该转移的职能转移走,提高了人防机关的工作效率,调动了人防系统工作积极性,激发了人防工作发展动力。  下放审批权力。该办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方案及设计审批”项目许可下放各市及县(市)区人防办。为简化审批程序,在全省14个市和52个县(市、区)实行审批委托制度。还将价值300万元以下的人防工程、5万元以下的指挥通信设备、3万元以下的其它设备的资产处置审批权下放给各市人防办。取消了人防工程防水材料准用审批权。  简化繁琐程序。为简化工作流程,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一律采用网上审查,精简报监所需材料,由原来的21项减少为9项,对资质不够或材料不齐全的及时予以反馈,审查合格后进行现场审核并发放《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受理书》,受到报监方好评。  转移监督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将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由委托执法变为授权行政执法单位。还先后将人防工程技术咨询论证、人防疏散基地建设规划和人防学术理论研究等工作职能转交给人防协会或学会承办,既减轻了机关工作压力,又较好地发挥了人防协会和学会在参与人防建设、管理和服务中的独特作用。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是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工作活力的关键。2014年,省人防办将省政府确认的12项行政权力和人防办机关的12项行政权力汇编成册,下发人防系统贯彻落实,使全省的人防行政审批工作有了制度遵循。为规范全省人防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防止违法和不正当执法行为发生,省人防办制定下发了《省人防办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省人防办关于违反行政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按照“一项权力一套具体防范措施”的思路,围绕行政权力的决策、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考核等环节,建立完善了行为规范、程序严密、公开运行、结果公开、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为推进全省人防建设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为确保转变职能、减政放权改革工作规范有序,省人防办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检查。2014年,省办对具有独立审批权的市县区开展了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和结建审批等工作专项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对不符合委托条件的6个县区缓发了年检证,责令限期整改合格后给予了补发。对行政权力运行不规范的4个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省办纪检组还利用一周时间对全省14个市和2个省管县负责工程建设的处(科)长、负责人防工程审批收费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监督人员共60多人进行了廉政谈话,起到了较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